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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教学系统工作会议制度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2-01-18 00:00:00 |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使其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保证我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教学系统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院教学工作会议

1.全院教学工作会议

全院教学工作会议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持,与会人员为全院教学系统人员,包括教务处、科研处和各系(部)全体人员。教务处负责做好会议组织与准备工作。全院教学工作会议每学期举办一次,一般在学期开学后第2-3周举行。会议主要内容为布置、安排本学期教学、教学管理和科研工作。

2.学院教学工作例会

学院教学工作例会由教务处召集,每月1次。参加会议人员包括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教务处处或副处长、各系(部)主任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必要时邀请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主题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有关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文件精神的措施;总结和交流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协调、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和安排下阶段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

二、系(部)教学工作会议

各系(部)应安排相应的时间召开本部门教学工作会议,由系部主任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主持,参加人员为各教研室主任,也可以是全体教师。会议的主要内容:学习和研讨学院教学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公布教学、教研等业务活动情况;查找教学及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或建议;检查和测评教师的教学过程和状况,交流教学经验;各系(部)可结合实际,参照以上内容自行确定会议的中心议题,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学生座谈会

学生座谈会由教务处和各系(部)分别召开,每学期1-2次,参加人员主要是各班级学习委员、班长等。会议的主要内容:了解教风、学风和教学管理的总体情况;对学院教师授课、课程设置、使用教材、考试形式和实习实训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教学与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纪律

1.教学系统工作会议由主要责任人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委托相关人员参加。

2.参加会议者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会议中不得中途离场。

3.认真做好记录,做到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会后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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