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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2013年工作要点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3-04-21 00:00:00 | 点击数:

 

2013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着力提高质量效益,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在全省教育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邀请我省十八大代表到高校作报告,开展十八大代表与网友在线交流活动,引导干部师生全面理解报告内容,准确把握报告精神实质。举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系统十八大精神培训研讨班,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十八大精神培训。组织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调研,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调研成果。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座谈会、读书会、文艺展演等主题活动,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2.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召开第二十一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落实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和内部制度建设,完成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党委换届工作。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好对广大师生员工的组织、宣传、教育、服务工作。以抓基层打基础为重点,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不断加大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重视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推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全覆盖。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党建工作。

3.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全面推进高校“阳光治校”,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招生录取、财务管理、校办企业等方面制度,重点加强科研经费、学术诚信、基建和各种重大项目监管。深入推进教育行风建设,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理,运用体制机制制度加科技模式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二、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突破

4.继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试点工作汇报会,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稳步推进10项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工作。搭建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网络平台,强化试点工作的信息沟通与舆论宣传。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强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有效凝聚社会共识,为改革有力有序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5.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各级各类教育创新人才培养途径。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着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模块化培养和自主选择专业的培养模式。继续推进高职本科工程教育试点工作。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和订单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前校后厂等办学模式,扎实开展工学交替和订单培养,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积极参与国家卓越系列计划。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推进研究生培养由学术型为主向以应用型为主的根本转变。制定河北省推进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建设一批校企联合的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大力推进培养模式改革。

6.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落实《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分类推进高校章程建设,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进一步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逐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坚持和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高校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省属骨干大学自主招聘副校长工作,不断完善高校党委书记、校长的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进高校干部交流任职。进一步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和后勤基础设施建设。

7.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重点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单招试点改革,不断扩大单招试点范围。加强和改进招生计划管理,继续稳定普通高校招生规模,充分发挥招生计划对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加强省外招生计划的管理,防止网外超计划录取。完成高考加分政策清理和规范工作。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办法。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抓好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加强研究生、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社会考试管理服务体系。

8.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教发〔2012〕10号)精神,研究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对民办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抓好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完善民办学校依法诚信办学的体制和机制,引导民办学校把发展重点转移到稳定规模、规范管理、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轨道上来。加强对民办学校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独立学院规范发展。

9.全方位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做好出国及来华留学项目,进一步扩大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学校数量。设立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选拔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和教学科研管理人员赴海外研修。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建设,制定实施《河北省汉语国际推广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利用孔子学院(课堂)综合文化交流平台,实施综合文化交流品牌项目。支持学校与国外、境外学校建立友好关系,开展多种交流活动。制订并落实全省中外合作办学监管政策,集中力量办好若干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继续加大对高校外籍专家补助力度。加强教育对外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民间教育国际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巩固发展京津冀教育交流合作机制,开展与更多省市教育交流,推进人才培养合作和学术交流。

三、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0.办好学前教育。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农村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力度,实施“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和“农村小学或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完成改扩建农村幼儿园1000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8%以上。加强对各地实施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督导检查。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对学前教育规律的研究,坚持以幼儿为本,保教结合,寓教于乐,科学制定和落实保教工作计划,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良好条件,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防止并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组织好第二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创建活动。

11.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科学合理规划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切实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全面启动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中确需保留的教学点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实现全省50%以上的中小学宽带接入,配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启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试点改革。

12.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推动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增强课程多样性和选择性。鼓励和推动普通高中立足本校传统和自身优势,办出特色,形成风格,多样化发展。加快推进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形成充满活力、各具特色的普通高中发展新局面。

13.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继续支持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在涉农、信息技术等专业支持新建60个省级实训基地。以推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国家试点为契机,积极构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课程改革和专业规范化,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提高“送教下乡”质量。实行学校和企业合作开发专业、协商设置课程,实现“零距离”对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和中职学校班主任、校长等专题培训工作。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组织教师开发多媒体课件,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平台。

14.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推进办学规模与质量协调发展,不断提升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和办学水平。继续实施高校“双重工程”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积极引导我省高等院校科学合理定位,分层次推进强势特色学科、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建设,启动强势特色学科二期建设工程。以重点学科建设带动全国知名大学建设,加快知名大学建设步伐。继续深入推进“211工程”和省部共建高校工作。以试点专业建设和二级学院改革为抓手,着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专业大类招生、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培养模式。加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力度。探索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建立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加强高职高专建设,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15.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坚持以深入推进协同创新为重要抓手,促进高校科技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高校人才培养紧密结合,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高校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创新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启动实施河北省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推进高校的人才、学科、科研平台等创新要素与行业企业和相关部门创新资源、要素高度集聚和深度融合,首批立项建设15个左右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探索建立协同创新运行新机制。坚持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统筹考虑,实现项目、创新平台(基地)、人才团队等各级各类计划间的有效链接,增强高等学校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坚持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科研计划结构布局,充分发挥科研项目的引导作用。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推进高等学校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调整完善燕赵学者计划,组织开展专项评估,认真做好首批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验收和第二批遴选工作,指导高校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实施《河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突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大力加强文化创新。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决策、执行、管理运行机制,成立河北省高校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哲学社会科学委员会,促进科学研究工作科学化管理和学术规范建设。

16.抓好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终身学习服务支持体系的建设,加大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力度,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行为监管,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加强社区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组织建设。进一步推动成人高等教育网络建设。

四、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17.整体提高学校德育工作实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继续抓好大学生和高校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高校辅导员及中小学校班主任“大家访”活动。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强化对教育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构建高校大宣传格局。完善“感动校园人物评选”办法,大力弘扬宣传校园好人。组织评选第一批高校优秀校园网站。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构建和谐文明校园。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德育工作可靠性和长效性。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做好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培训。加强德育研究,促进中小学德育创新发展。

18.加强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编制《河北省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加强健康教育和常见病防治工作。开展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专项检查、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管理和体育教师能力考核,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工作检查。组织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举办河北省第十七届中学生运动会。举办第二届高校军事理论授课竞赛活动,开展中小学国防教育。继续大力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开展全省高等学校艺术公共课、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督导检查。

19.着力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考评与激励机制,构建以校为本师德建设机制。广泛宣传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强化师德建设监督检查,开展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查处工作。加强农村教师省、市、县、乡、校培训工作,发挥“国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深入实施“硕师计划”,扩大“特岗计划”,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基层任教。尝试在省属师范院校开展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免费教育工作,深入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切实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推进教师考试制度改革,扩大教师定期注册试点范围,完善教师资格退出机制,创新“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师范院校专业课程设置和实践环节。研究制定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任职资格标准。深入推进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录改革试点和中小学校长培训改革试点,开展骨干校长培养工程和首批“河北省人民教育家”遴选表彰工作。全面推开中小学职称改革。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的交流,组织实施“万人支教”计划。积极落实单设农村教师津贴和贫困地区设立农村教师生活补贴,继续做好对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发放。完善和落实省属高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20.认真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督导检查《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扎实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深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组织好全国第16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河北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的宣传活动。继续做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不断提高测试质量。切实推进“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

21.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发挥督导在督政、督学、质量检测中的作用。做好46个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定河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对28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市、区)进行评估。完成10个左右县(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认定。创新督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评估机制和督学责任机制,制定学前三年教育、职业教育评估办法,开展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加强基础教育质量检测与评估,组织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开展制定省级实施办法调研。

五、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22.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改善膳食结构。组织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力争国家试点县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学校食堂建设任务。建立完整的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资助政策,特别是学前和研究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3.努力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推动形成政府为主、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24.加强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加快实施特教学校建设工程,强化质量、进度和投资管理,改善县级特教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开展特教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招生规模。推进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建设,促进高中阶段学生增量发展,鼓励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大对自治县、民族县、民族乡和民族村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做好教育对口支援新疆、西藏等地区工作。

25.重视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优惠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完善创业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完善大学生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指导。继续做好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工作队伍职业化、专家化建设,扩大以促进大学生就业为目的的校企交流活动。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研究,完成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评选工作,努力提升就业指导质量和咨询服务水平,对困难毕业生群体实行重点帮扶,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的就业。

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6.加强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增加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教育经费稳定来源和增长。加强对生均经费的管理,按照高校层次、学科类别、在校生规模、经费基数等因素,加强对高校生均经费的调控。继续推进高校化债工作,严格控制高校新增贷款,建立高校债务预警机制,实现化债目标。研究制定生均拨款经费、重点大学建设经费等一系列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完善教育经费投入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高校生均经费落实情况检查。积极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加强经费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7.切实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以组织实施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等教育重点工程项目为抓手,努力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进程,改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健康均衡发展。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年内完成校舍改造任务300万平方米。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加快推进初中校舍改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中央投资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图书馆硬件建设。切实做好香港邵逸夫基金会赠款项目工作。建立健全工程督导专家库,定期对各类工程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和奖惩,研究制定教育重大项目绩效评估制度。

28.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继续做好《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修订草案)》的调研、修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精神,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衔接工作。创新行政审批机制,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规范。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积极开展教育普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律进课堂”、“法律进学校”活动,切实抓好中小学法制教育“四落实”,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实施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工程。

29.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和教育科研工作。制定信息化相关政策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制定“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作进度安排,加强督查和组织实施。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加强河北省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普遍应用,中小学覆盖率达到国家标准。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水平。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的培训力度,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加强中小学教学改革,以课堂为主阵地,全面推广有效教学和有效学习,通过教学研究和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强课程研究和教材建设,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扎实做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强化教育理论政策和决策研究,着力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教育质量监测和教学评估任务,加强教育科学知识和科研成果的普及。

30.加强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和信息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教育系统惠民利民政策,重点推出一批教育系统先进典型,努力弘扬健康向上的教育正气,积极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强化教育系统信息搜集、研究、报送。加强政策信息调研,努力为教育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31.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责任意识,促进规范化管理,推进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早期部署防范,做好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的重点工作。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综合治理,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和督导检查,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分级负责,分项实施,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升安全工作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提高安全稳定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面向全体学生,采用多种形式,普及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治安隐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信访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32.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转变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推进“短实新”文风,少开会、开短会、讲实话。厉行勤俭节约。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大力开展各级各类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加大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切实做好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强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化。加强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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