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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5-06-03 00:00:00 | 点击数:

一、征招对象和办法

(一)直招士官招收对象为男性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既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招,也可在高校所在地应招。

(二)高校义务兵专项征集对象为男性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年龄可放宽到2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3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4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项征集阶段,征集对象须在高校所在地应征。8月份义务兵征集全面展开后,征集对象既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在高校所在地应征。

二、实施阶段

(一)报名阶段。①直招士官应招人员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点击“直招士官报名”模块,按网页提示填写信息。②义务兵应征人员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男兵)模块”,按网页提示填写信息

(二)体格检查阶段。体格检查原则上由市级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招)人数较多的高校也可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征兵办组织。其中,直招士官体格检查截止6月20日;专项征集体格检查可根据高校大学生报名情况分阶段、多批次组织,时间截止高校放假前;体检站的设置可采取征兵办独立开设或依托有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

(三)政治考核阶段。政治考核由县级征兵办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其中,直招士官政治审查截止6月25日;义务兵政治考核可根据高校大学生体检情况随时组织,日期截止7月上旬前。

(四)直招士官专业审定阶段。6月30日前,市级征兵办对应招直招士官的大学生进行专业审定,核对专业代码,验证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五)定兵阶段。①7月15日前,市级征兵办确定直招士官预招对象,报省征兵办审批后,通知招收对象并与其签订协议书;7月25日前,县级征兵办组织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7月30日前,省征兵办组织完成直招士官档案交接工作。②7月中旬前,县级征兵办按照“合格一个、预定一个”的原则,完成高校义务兵预定兵工作,并及时将结果通报高校和大学生本人。

(六)教育管理阶段。定兵结束后,县级征兵办、高校、乡(镇、街道)武装部会同家庭,对直招士官、预定高校义务兵进行教育管理,避免兵员流失。

(七)复查起运阶段。①8月2日至10日,市级征兵办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直招士官到部队报到。②8月底,县级征兵办对预定高校义务兵人员进行复检复考。复检项目主要是传染病、性病、艾滋病、四肢关节、皮肤等,复考项目主要是违法犯罪信息。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合格的按照“优先定兵、优先选择方向”的原则,办理入伍手续,组织好新兵交接运输。

 

地址: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武装部

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15097836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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