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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15届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需知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5-06-30 00:00:00 | 点击数:

亲爱的各位毕业生:

  为了帮助毕业生快捷便利地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提升学校的就业服务质量,按照河北省人社厅通知要求,招生就业处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到中央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上交招生办(二号办公室)后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

二、2015届毕业生到河北省内的县(县级市、区)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等材料直接到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就业手续,不再需要到省人社厅办理。

三、考取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出具的公务员录取名单复印件、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上交招生办公室(二号办公室),改派手续由招生办公室(二号办公室)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

四、考取河北省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上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改派手续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工作人员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

五、升学后因特殊原因不再继续上学的,请在2015年10月31日前将升学院校出具的正式退学证明或未录取证明原件、入学通知书原件、个人申请提交到招生办(二号办公室),由招生办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六、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及办理工资、编制、保险等的重要凭据,请务必慎重保管。如有遗失,需由招生就业处就业服务科出具遗失证明、河北日报登报挂失,携带遗失证明、河北日报到省人社厅补发,遗失补发后的就业报到证不能调整改派。

 

  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附:表 河北省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调配部门联系方式

河北省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调配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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