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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办法(试行)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6-08-25 00:00:00 | 点击数:

一、  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应有作用,加强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管理,适时调整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岗前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考试、考核内容

岗前培训的考试、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

1、考试科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即:“两学”)。

2、考查科目: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3、平时成绩:课堂作业。

 三、考试、考核形式

  1、高等教育学与高等教育心理学(即“两学”)为考试科目,实行闭卷考试,采用笔试形式。

2、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为考查科目,实行开卷考试,采用提交论文形式。

3、平时成绩:采用课堂提交作业形式。

四、岗前培训评价标准

1、岗前培训合格评价标准,包含“考试总成绩”和“考查成绩”两项内容。

2、“考试总成绩”包含“‘两学’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

平时成绩:在“两学”培训期间,采用课堂提交作业形式,记入平时成绩。每天进行一次,每次记5分,“两学”分别各计15分。

每次的作业成绩由管理工作人员于次日上午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3、“考试总成绩”和“考查成绩”都达到合格标准,即认定为岗前培训合格。

五、考试、考核要求

   各教学点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各项考试、考核工作,严把考试、考核关,以达到“以考促学”的培训目的。

   六、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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