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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厅项目)的通知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6-12-01 00:00:00 | 点击数:

各部门:

2017年度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已经开始申报,具体注意事项及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分配给我院的项目有:自然科学指导项目1项和人文指导项目2项。

二、申报要求

(一)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二)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所有限名额申报的课题均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匿名评审,评审结果全院公示后上报。(因科研处人员负责组织整个申报过程,故不作为评审委员)。

  (三)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五)本次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已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教育厅社科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教育厅各类项目;已获得厅级以上立项资助过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教育厅原文件要求)。

三、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人请到科研处邮箱下载项目申请书样稿,按内容要求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

请项目申请人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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