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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百花奖学金评定办法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2-03-28 00:00:00 | 点击数:

一、宗旨及基金来源

1、百花奖学金是香港同胞唐盛玫女士为支援祖国建设,促进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而在我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2、百花奖学金的资金由唐盛玫女士及其友人共同捐助。

二、奖励对象及额度

1、奖励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

2、具有救死扶伤、福泽民众的高尚医德,并立志毕业后为促进人民健康服务。

3、奖励名额由百花奖学金理事会确定。其中每届有3—5个名额奖励给符合申请条件且英语成绩突出的申请者。

4、根据学院实际,奖励名额适当向未包括在国家助学金、奖学金资助范围的班级倾斜;已享受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享受百花奖学金。

5、奖学金资助额度为每届每人人民币1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孤残学生;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3)家庭困难的烈士子女; 

(4)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

(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

(6)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劳动,生活俭朴,乐观向上,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良好”档次。

4、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能够较好地完成学业,学年无不及格学科。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报告家庭经济及个人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班级按上述条件民主推荐侯选人,班委会研究同意、辅导员签署意见,系部初审,学生处审核。

3、学院研究通过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百花奖学金理事会评审,择期颁奖。

五、其它

1、获得百花奖学金的学生,应主动与百花奖学金“家园”的有关人员保持联系,在获奖学金学生之间也能做到互相联系、互相扶持,并及时将本人实习单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通讯方式等变更情况报学生处和百花奖学金理事会。

2、本办法由学生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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