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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技术系宿舍安全管理条例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2-01-20 00:00:00 | 点击数:

    一、总则

    为切实做好学生寝室安全工作,保护学生人身财产的安全,努力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学习、生活秩序,制定本条例。

    1、寝室安全管理要坚持以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加强自我防范。寝室安全,事关大家、维护安全、人人有责。

    2、寝室要建立完善值日制度,把寝室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值班老师、管理员、值日生的重要职责之一。

    3、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严禁私带(藏)铁管、刀具等凶器进入校园,确保内部安全。

    4、发现不安全事故苗头,即偷窃、故意扰乱内部公共秩序、滋事、殴打伤害他人、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械斗,以及火灾隐患,要及时制止与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处和保卫部门,积极做好现场保护,全力协助侦查工作,主动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和线索。

    二、防火管理

    1、防火安全,人人有责、每位学生都应以主人翁的态度,自觉遵守防火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准在寝室里点蜡烛(停电例外),严禁在床上点蜡烛,不准在寝室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到明火炉具;废纸处理应送垃圾箱,不准在寝室、走廊焚烧废纸

    2、遵守校规,学生在校、亲友来校不准在寝室内吸烟。

    3、院校配备的消防器材及安全应急设备,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挪用、应保持处于良好的状态,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应积极及时扑救和报告。

    三、用电管理

    1、注意安全用电。教室、寝室电源线路应由学校统一安装,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拉电线,私接插座等。发现安全隐患部位、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专业人员维修和更换。

    2、严守规定,严禁在寝室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热器(怀)及其他等不安全电热器具。

    四、财物管理

    1、财物要妥善保管,不乱丢乱放。现金、贵重物品(如手机、小灵通、手饰等)不准存放在寝室内,个人做好收藏保管。现金一律存放银行,并注意个人密码保密。

    2、钥匙要随身携带,寝室钥匙不得随意转借(其他寝室成员),钥匙丢失、门锁损坏要及时报告宿管室维修登记。

    3、上课、外出活动、就寝均要及时关门上锁。晚自修、全校集会、节假日等,都要关好门窗,并另上好加锁。

    五、其他

    1、寝室内不准留宿非本室成员,亲友来校确需住宿的,应到学校招待所登记住宿,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2、加强危险品管理,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烟花爆竹等带入校园、寝室。

    3、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区,禁止女生进入男生寝室(执行公务检查除外)。

    4、校外来客、亲友来校探望,应凭有效证件到管理室做好登记后,有学生本人带入,否则,谢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楼。

    六、奖励与惩处

    1、寝室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衡量班级、寝室优化管理工作组成部分,列入评定先进集体内容。对制止重大事故发生,需提供重要证据协助侦破重大事故等在寝室安全管理工作上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者,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对违反本条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与纪律处分。

    3、触犯刑律和治安管理条例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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