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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9-09-03 16:08:07 |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河北省社科联现启动第十三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内专业和业余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方向正确;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的学风,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思想道德品质良好;有较强的创新、敬业、奉献精神。对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有导向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近五年来作为第一完成人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3项以上省级项目。

  (四)近五年来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社会科学成果获得过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或2项以上省部级三等奖。

  (五)业务成就突出,是本学科或本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科研骨干,近五年来完成的科研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独立在国家级大报大刊(理论版)或本学科领域的CSSCI期刊发表过2篇以上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或学术论文,或出版1部以上学术专著;2.在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研究方面,作为第一完成人有2项以上研究成果在实践中被实质性采纳,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已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北省管优秀专家”和“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不再参评。

  二、申报材料

  (一)《第十三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申报表》(含电子文档),一式二份。

  (二)《第十三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申报人选一览表》(含电子文档),一式一份。

  (三)有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五年来主持的课题合同、完成的代表性论文、著作、被决策采用的研究报告及相关反响材料,以及成果应用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并由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后签字盖章确认,(除身份证原件外,有关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一并提交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原件评选后再返还所在单位)。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

  (一)“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10名,“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特别提名奖”20名。

  (二)向获得本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和“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特别提名奖”的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获选者优秀事迹和学术成就。

  (四)以省评委会的名义函告获选者所在单位,并将此荣誉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

  备注:请申报者于2019年9月18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送省社科评奖办公室。

  附件: 第十三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申报表

 

河北省社科青年专家申报表.doc
c59263652d0e98a2df18040589075a22.doc (57.50 KB)

                              科研处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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