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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0年度中医药类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9-08-10 20:40:45 |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现启动2020年度省级中医药类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要突出中医药优势与特色,紧密结合我省重大疾病防治的实际,体现我省中医药行业水平,切实解决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生产中的实际问题。重点支持重大疾病防治,以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等相关领域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二)申报的项目要注重科技创新,紧密结合我省中医药发展重点领域,以国家和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实验室)、重点学科(专科)主要研究方向、主要技术内容为重点,有先进性、创新性、实用价值或临床意义,并具有良好预期推广前景,实验手段、医学伦理、实验动物和试剂等符合国家标准。鼓励京津冀协作,支持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的协作攻关。
  (三)对于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研究等相关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保证项目顺利完成。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专题项目,主要研究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研究工作。  
(五)对列入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的课题给予经费支持。鼓励采用联合攻关的形式开展研究,联合申请者须明确牵头单位和牵头人。协作单位须签有协作合同并加盖公章,证明协作关系。
(六)预申报的项目,需要提供立项查新报告或检索报告。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写《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附件2)、《申报2020年度中医药类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并于2019年9月6日前将附件1(一式3份)、附件2(一式3份)(A4纸反正面打印)及附件3电子版,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立项查新报告或检索报告)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
  (一)列入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计划的项目当年原则上不允许进行结题。课题研究周期一般设计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二)根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自2019年度起,中医药类科研计划项目,要求发表至少3篇科技核心及以上级别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论文条件后方可结题;申请进行结题时,第一主研人不允许变更,其他研究人员原则上要和申报时人员组成顺序一致,不允许随意增减人员。项目主研人必须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论文。
  (三)本计划仅支持中医药类科研计划项目,与中医药领域不紧密相关的项目不予立项。

                                                           科研处
                                                      2019年8月10日

 
附件:1.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2.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3.申报2020年度中医药类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
   4.学科专业代码表
 
附件1-4.doc
36fa286a0b1ac996f2c59c0f0e3f82f4.doc (182.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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