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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河北省第十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4-04-10 00:00:00 |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省教育学会现在开展河北省第十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的要求:

1.凡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专著、工具书以及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交流并宣读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教材,或列入国家教材建设规划的教材也属于评选范围。

2.在省教育厅、省教育学会主办的内部刊物、会刊、出版的论文集上刊登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中国教育学会、河北省教育学会和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鉴定的成果(附鉴定证书),可不经初评直接报本届评委会。

3.本届评奖不包括下列成果:不属于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的学科知识性文章、专著、资料汇编、讲课提纲、内部教材、复习资料和练习册等。

二、说明:

1.申报者参加本届评奖,需缴纳费用。中国教育学会会员、省教育学会会员申报的专著、译著、工具书、音像制品和教材类每件收费100元;论文、实验报告和调查报告类每篇收费60元;非会员申报以上两类成果,分别缴纳200元和120元。所缴费用统一交省教育学会秘书处。

2.多人合作的著作、译著和教材类等成果,由第一主编申报,其它人按撰写的章、节以论文形式申报;多人合作的论文或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由第一撰稿人申报;与外省合作的著作类成果,主编或第一撰稿人是我省的可以申报。第一署名为外省的,本省作者只能以个人撰写的章节作为论文申报。与外省合作的论文类成果,第一作者为我省的可以申报。

3.所附成果佐证材料必须是见诸报刊的材料,私人信件、评语一律无效。

三、时间要求:

填写《河北省教育学会第十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附成果原件一份(或复印件一份),于2014年4月20日前报科研处,过期不候。申报表及评奖办法等文件请到学院网站或科研处邮箱下载。

附件:1.河北省第十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评奖办法

2.河北省第十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评奖申报表

3.河北省第十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评奖登记表

   

   科 研 处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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