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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指南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4-05-14 00:00:00 | 点击数:

一、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

(一)评审时间:教育厅科技处每年集中办理评审结项的时间共2次:6月、11月

(二)结项准备材料及主要事项:

1.填写《河北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一式三份;

2.研究报告;

3.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注明:教育厅项目);

4.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参加人需在论文作者中体现;

5. 项目负责人向教育厅科技处成果管理科提交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审批。

二、自然科学、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

(一)结项准备材料及注意事项:

1.发表论文:

2.工作报告(内容包括:题目、任务来源、项目研究的时间、完成单位及参加人员、任务要求及完成任务情况、工作过程、经费支出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的意见)

3.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摘要、立项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结论、技术关键与创新点、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4.填写科技查新委托书(注明地址及联系电话),委托河北省科学技术情报院进行查新。在完成查新后6个月内必须完成成果鉴定,否则需要重新查新;

5.推荐参加函审或者会议鉴定的专家名单(最少5位专家,专家要求是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外单位专家,同一个单位不超过2人);

6.下载表格封面“组织鉴定单位”填写“河北省教育厅”。

(二)科技成果鉴定(评审)流程:

1. 项目负责人向教育厅科技处成果管理科提交鉴定(评审)材料,包括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科技查新报告原件及论文原件(一般要求2篇以上);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初审后报教育厅科技处;科技查新地点为河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科技查新咨询中心;

2.教育厅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是符合结题条件,确定鉴定形式(函审或者会议评审,一般可为函审);

3.提供参加函审或者会议鉴定的专家名单(一般为同类研究方向),报教育厅科技处,同意后方可进行函审或者会议评审;

4.函审: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由专家填写相关信息、评审意见,并加盖函审专家单位(部门、学院)公章;

5.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鉴定评审大纲》。提供立项批文和申请书,报教育厅科技处,审核无误后赋予结项编号,加盖教育厅科研专用章;

6.按教育厅结题装订要求,装订结题材料后交教育厅科技处留存备案,装订顺序如下:

(1)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2)鉴定(评审)大纲

(3)工作报告

(4)研究报告

(5)科技查新报告

(6)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

(7)论文复印件

(8)教育厅立项批文

(9)课题申请书

 

 

 

 

  科 研 处

  201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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