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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北省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4-11-05 00:00:00 |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2014年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范围

符合我院教师申报资格的并已经合格通过两学及技能考试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注册和申报的时间:11月12日—11月16日。

  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工作单位须填学校全称,不加院系名称。

2、体检时间:11月13日—11月17日到承德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教育厅指定医院)。

  3、现场确认时间:11月17日—11月19日 地点为学院科研处(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见以下第三条)。

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2、由本人从网上下载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封面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应提供由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需本人从网上进行认证);

5、承德市中心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

8、学校出具的拟聘专职教师证明材料;

9、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应提供有关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10、具有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供任职职格原件和复印件;

11、近期蓝底免冠一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申请表格照片同底)。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 学校留存,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二)申请人员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职称证顺序装订好。

2、申请人必须要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通过所在学校办理申请手续,以学校为单位,集体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申报。

2、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的,由学校作记录并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到期未补齐材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3、师范类毕业生专业不带教育两字的,如:**教育,(不含92年前毕业的)须提供学籍表、成绩单、报到证及教育实习鉴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体检表、行政许可表等到学院网站或者科研处邮箱下载,并请申报人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科研处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1.体检表

2.思想品第鉴定表

3.《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

4.《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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