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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承德市科技成果评价专家的通知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6-10-19 00:00:00 |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为认真做好全市科学技术成果的评价工作,更好地发挥各行业专家在我市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等科技活动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科技管理的科学性,强化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市科技局拟建立“承德市科技成果评价专家库”,对原“承德市科学技术专家库”进行更新,以后市科技局有关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奖励评审所需市内专家原则上应从专家库中选取。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工业、农业、医药卫生、经济、管理、社会科学等领域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造诣,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熟悉国家和承德市的相关产业、技术政策;

3.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4.身体健康,副高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正高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5.无各类不良记录。

二、推荐要求
  1.本次推荐工作不限额,但应以水平高、声望佳、作风正为原则,严格把关,适量推荐,重点推荐近年来新涌现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2.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已被编入原承德市科学技术专家库的专家仍需重新推荐;
  3.优先推荐曾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励的人员或本单位优势学科学术带头人;
  4.优先推荐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和硕士生导师,及曾获得承德市拔尖人才和新世纪学术带头人称号的科技人员;

5.优先推荐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时间要求

推荐专家需填写“承德市科技成果评价专家推荐登记表”(附件1)和“承德市科技成果评价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四、专家管理

市科技局根据填写的资料情况,审核后凡符合条件的专家将进入承德市科技成果评价专家库,入库专家将有机会参与承德市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附件:1.承德市科技成果评价专家推荐登记表

  2.承德市科技成果评价专家推荐汇总表

 

 

 

 

科 研 处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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