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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护理职业学院低值易耗实验(实训)材料管理办法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2-06-07 00:00:00 | 点击数:

为保障实验(实训)教学的有效运行,加强低值易耗实验(实训)材料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低值易耗实验(实训)材料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教务处为低值易耗实验(实训)材料的直接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全院各系、部实验(实训)耗材的计划审查、汇总、上报批准及采购工作。

二、低值易耗实验(实训)材料的范围

本办法所属的低值易耗实验(实训)材料,是指用于实验(实训)教学的易耗、易损或只能一次性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品,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物资(包括实验用动植物)。

三、低值易耗实验(实训)材料的计划与购置

(一)低值易耗实验(实训)材料供应实行全院统一管理。各实验(实训)室应于每学期结束前根据下学期各实验(实训)室开设的实验(实训)项目、实验(实训)学生人数、实验(实训)室设备的使用情况,提出本实验(实训)室低值易耗品申购计划,填写“承德护理职业学院低值易耗实验(实训)材料申购计划表”,经教研室主任签字、系部领导审批,交教务处审核合格后,报主管院长审查、批准后由实验办公室统一进行采购。原则上不组织临时性采购。任何实验(实训)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分散采购。

(二)采购回来的低值易耗实验(实训)材料,应及时填写“入库单”,送保管员验收入库,如出现质量、数量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三)对有毒、易燃、易爆物资的采购要严格把关,经系部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查,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实验办公室备案,按上述程序采购。专人保管,严格领用手续,并按安全规范进行管理。

(四)物品采购本着用多少采购多少的原则,不得大量库存,防止变质、失效,造成浪费。

四、低值易耗实验(实训)材料的领用与库房管理

(一)各实验(实训)室领用低值易耗实验(实训)材料时,实验员凭实验用品申购计划表,按实际上报购买清单办理领用手续。

(二)根据计划预算,归口管理,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各实验(实训)室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台帐,并负责实验(实训)室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严格记录好本实验(实训)室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消耗、维修、丢损和报废情况。

(三)教务处实验办公室应建有低值易耗品总帐,各实验(实训)室必须建分户帐,定期进行盘库。教务处及实验办公室要对各实验(实训)室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与清查,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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